“葛甲先生,請問你寫的這句話,有事實依據嗎?”
  “阿裡巴巴公司,這隻是我的個人觀點和評論,不涉及事實。”
  昨天,阿裡和著名的“阿裡黑”終於正面交鋒。阿裡巴巴起訴知名自媒體人葛甲侵犯其名譽權,要求判賠50萬元,此案昨天在杭州濱江法院開庭審理。這也是阿裡巴巴美國上市後第一案。
  41歲的葛甲,現居北京,昨天穿一件白襯衣到庭應訴。他是一名互聯網分析師、作家、新聞網站和網絡輿情分析師,長期在其個人博客、微信公眾號等載體上撰寫文章。但在自媒體人中,他更有名一些的標簽是,因長期發表批評阿裡巴巴的文章,被一些網民稱為職業“阿裡黑”。
  庭上,阿裡巴巴方面稱,從2012年7月起,葛甲在網絡上撰寫文章對其進行攻擊,文章數量達到了70餘篇。葛甲則笑稱,他文風犀利,用了些網絡語言而已,並非針對阿裡巴巴,並直言自己的文章只是雜文評論,帶有一定的文學色彩。
  此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。
  濱江區法院曾表示,由於我國的網絡言論立法並不完善,所以他們處理這起官司比較慎重。
  阿裡:不能容忍侮辱性的語句
  葛甲:這是網絡化的修辭手法,你們敏感了
  為什麼要告一個自媒體?阿裡巴巴庭上說,“因為互聯網精神是平等和自由,你對阿裡和淘寶有不同意見,可以提出判斷,這是你的自由,但是不能超越界限。”
  讓阿裡方面最不能容忍的是,在葛甲持續2年多涉及阿裡負面信息的文章,其中不乏一些侮辱性的語言。比如稱阿裡為“婊子”、“流氓黑社會”、“不義之徒竊國大盜”等。
  也不乏一些誹謗性的言論,如聲稱阿裡進行“黑公關”、“內外勾結進行欺詐,涉案金額占到了阿裡巴巴當年盈利的4%”、“如果說阿裡的內部腐敗是空中樓閣,沒有基礎只有上層建築,相信這一點的人恐怕是吃錯藥了”、“我看阿裡巴巴孕婦的一屍兩命事件”等。
  阿裡認為,葛甲網上發佈上述文章後,每篇點擊率從幾百到幾千不等,而文章在不同載體如新浪微博、騰訊微博、微信公眾號、搜狐微博、網易微博的鏈接和傳播下,又被其他很多媒體轉載,使得這些侮辱性誹謗性言論進一步擴散,對阿裡造成的影響很壞。
  對此,葛甲笑稱,那是阿裡過於敏感了。“網絡語言通常比較誇張,某些詞語並不具有褒貶的色彩,僅僅是一種修飾、娛樂的寫作手法。而脫離全文來理解,那是斷章取義。”
  他辯稱,網絡文章多以流行的網絡名詞吸引讀者,作為一名互聯網分析師,自然也會引用當下流行的網絡詞語,並沒有激烈過分的辱罵之意。
  庭審中,葛甲還拿出一個大紙袋,裡面都是厚厚的文本。他隨時抽出幾本來,念上一些句子。
  他說,他寫的文章大都有真實的事實背景,並非憑空想象,都是當時媒體界和社會大眾熱議的話題,包括阿裡孕婦之死、封殺莆田等等。
  他的律師還說,葛甲的評論是雜文評論,不是財經評論,具有一定的文學色彩是正常的,因此不構成惡意詆毀和侵權。
  對此,阿裡巴巴駁斥,葛甲抗辯說自己是文學創造是站不住腳的。“財經和科技評論、新聞評論要用客觀的詞彙,也要基於事實。你說的這些事實存在,但是歪曲擴大卻是不對的。”
  每每被阿裡問及:“你對文章寫的事實有何事實依據,或者有否核實。”葛甲就表示:“我不是記者,不是媒體,所寫文章只是評論,不是報道。語言犀利並不是誹謗的表現形式,只是寫作的方式和習慣。”
  阿裡:反覆黑阿裡是為了獲得社會認知,謀取私利
  葛甲:不能要求社會監督者對於瑕疵放棄評論權
  阿裡稱,每當阿裡巴巴具有重大意義的時間節點,葛甲的自媒體文章就從未缺席過。
  “尤其是在我們上市期,在我們不能說話的時候,突然發出了幾十篇文章,用盡了各種媒介。在境外上市的重要關頭,給我們造成的破壞性後果巨大。”
  阿裡認為,葛甲的動機是,反覆黑阿裡巴巴獲得社會認知,提高在業內的名聲,這是為了謀取私利,這種行為也是自媒體圈內低俗化的傾向。
  “攻擊謾罵炒作獲得名聲——不能把沒有發生的事情拿到法庭上說。從我接到起訴開始,我就停掉了一切的文章寫作、拒絕了採訪,包括國外的記者,我都拒絕了。”
  葛甲說,“從1995年就開始研究互聯網發展史,我寫了幾百篇文章,不只是針對阿裡巴巴一家。”葛甲說他對很多知名互聯網企業都有點評,也有負面的。
  對阿裡巴巴的評論,他也寫過正面的評論,“比如對中國互聯網發展有貢獻的十家公司,我把阿裡排在第五,這個排名不辱沒他。”
  至於為什麼這些年執著地評論阿裡,葛甲說,他和阿裡公司本身沒有什麼關係,也沒有什麼接觸。而對他們關註是2011年開始的,起因是支付寶剝離事件,“我很感興趣就做了研究,然後在一篇期刊上發表了兩篇文章,後來我發到博客上就有很多水軍罵我,這激發了我繼續研究。”
  葛甲昨天在庭上,一直追問一個問題:阿裡巴巴如何來量化他的文章帶來的損失?其實也是在問,阿裡巴巴訴求的50萬元賠償有何依據。
  葛甲認為,他的文章點擊率從幾十到上千不等,僅僅限於網絡互聯網分析師和小部分關註的人看了。這個影響力實在微乎其微。
  所以並沒有造成阿裡巴巴社會評價降低,阿裡巴巴在美國上市的成功路演,也正好說明它在社會大眾心中的傳奇色彩。
  “但這不代表其創造過程中不會出現瑕疵,更不能要求社會監督者對於瑕疵放棄評論權。阿裡巴巴更應該包容其他負面評論。”
  庭審持續3個小時,法庭沒有當庭判決。
  庭審後,阿裡巴巴集團相關人士表示,訴訟請求包括刪除文章消除影響、公開賠禮道歉等,不存在和解可能。
  “請問這句話有事實依據嗎?”
  “啊,這是泛指,這是修辭手法……我不是媒體人,我不是做報道,我只是個人評論。”
  昨天,阿裡巴巴方面在庭上,列舉了他們認為葛甲涉嫌侮辱和誹謗27篇文章。
  每篇文章用黑體划出了涉嫌侵權的語句。在提問環節,逐句逐句控告了葛甲。阿裡認為,評論也必須基於事實基礎,如果沒有,也構成侵權。而葛甲回擊:我不是記者,我不做報道,我只是個人評論,這是我的言論自由。
  阿裡:你說阿裡“哄著騙著把錢賺到自己口袋里來”,是否有事實依據,是否進行核實?
  葛甲:這是我個人觀點的陳述。我是對它的商業模式和誠信記錄得出的心證,不涉及事實,只是我的看法。
  阿裡:有無事實支撐?
  葛甲:有。我有旁證。證明我的觀點,是事實。
  阿裡:你說阿裡是投機分子,有無證據?
  葛甲:這是我的觀點。
  阿裡:你說阿裡“原本很黑、現在很黑,未來也很黑”,是否有事實?
  葛甲:這是修辭手法。
  阿裡:你說阿裡會有越來越多虛的地方露出馬腳,露出馬腳是否有事實?
  葛甲:是修辭手法。
  阿裡:你說的“詐術和詭道”是否核實?
  葛甲:這是泛指。
  昨天的庭審中,阿裡巴巴方面還透露,他們將起訴《IT時代周刊》。
  據媒體報道,阿裡巴巴公關總監顏喬曾發微博稱,已經實名向國家有關部門舉報《IT時代周刊》,指出該雜誌及其下屬網站IT商業新聞網長期對阿裡巴巴進行“輿論脅迫及惡意侵害商譽”。
  (原標題:阿裡:“原本很黑、現在很黑,未來也很黑”你這樣說事實依據在哪裡?葛甲:這是修辭手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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